劳务派遣用工如何扣缴个人税?
劳务派遣,一方面降低了用工企业的培训成本,规避裁员的风险;另一方面增强了用人的灵活性。因此,受
到用工企业的青睐。那么,劳务派遣用工的个人所得税由谁来代扣代缴呢?如何扣缴呢?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统一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
义务。”因此,被派遣人员是劳务派遣企业的“人”,而不是用人单位的人。通俗理解,就是劳务派遣公司
花费成本费用养活员工,将员工派出去工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企业或个人为扣
缴义务人”。因此,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派遣企业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都支付工资,如何扣缴个税?
还有一种情况,除了用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以外,用工企业可能
还会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加班费、奖金、福利等等。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都支付工资薪金的情况下,如何处
理呢?
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个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形。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
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多退少补。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不同,是劳务派遣公司将人派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小型微利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的用工人数,应计入从业人数指标;
企业接受劳务派遣服务,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补贴,可计入本企业工资薪金总额;
作为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
用工企业在做业务流程外包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决策,不要被大环境所诱导,出现盲目跟风现象。要做企业想做的,而不是别人怎么做,自己又要怎么做。
用工企业确定要把业务外包出去后,企业一定要分清主次,对于企业的职能,一定要由企业自己牢牢掌握,而对一些非业务,则可以适当的考虑通过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这种工具,帮助企业减少繁琐的工作。
用工企业一定要注重对员工归属感管理,一个企业虽然可以通过劳务派遣达到获得劳动力的目的,但是员工始终是在为公司做事,在平常的工作中,员工是直接与企业的,在业务流程外包时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员工的职业度、敬业度、忠诚感的管理以及团队管理,以达到企业的和谐发展。
在市面上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的公司水平参差不齐,服务经验、服务质量也有好有坏。所以企业要选择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当业务外包公司合作,这样才能更好的达到有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