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的好处:
劳务外包的运作,其出发点与终目的只有一个,即增加企业的利润,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其对企业带来的好处有:
1、减少企业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增加的回报率;
2、使企业集中精力于技术业务和附加值较高的业务的运营;
3、降低企业季节性、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
4、使企业避免直接与员工发生纠纷,减少纠纷事件,减少企业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
5、使企业缩减管理幅度提高管理效能;
6、大大提高企业平均每个员工的产值。
7、避免企业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
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理解?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是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的。
(2)劳务派遣涉及到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方,可以三方共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用人单位可以分别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此合同中应当明确载明劳动者被派遣到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该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建议如在该协议中没有派遣人员名单,只有人数,应当在签订协议时与用工单位单独附页签章确认被派遣劳动者的人员名单。
企业进行劳务外包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在外包服务关系中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发包后,企业必须从业务的具体管理中退出,将发包业务的具体管理转化为对承包方的管理,再由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管理外包人员。
承包方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承担外包人员的招聘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外包员工的薪酬确定和奖惩考核应由承包方负责。企业应当以外包合同为依据,负责对外包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其他对承包方的管理工作。外包员工的工作时间、排班计划等具体工作安排应当要求承包方按照要求进行管理,而不应直接对外包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终企业也仅对承包方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结算承包费用。切勿出现外包合同约定或实践中采取直接管理外包员工的情形,从而导致企业因与外包人员之间劳动关系混乱而承担相应的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