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已经发展为一种常态化的用工形式,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已成为当前很多大企业的常用用工方式,其好处包括:
一、对企业而言
1、节约管理成本。
企业的管理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有很大的份额,每年企业为管理成本付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都非常巨大。企业选择劳务派遣后,人事管理的成本将会显著减少,人事管理琐事不再占用企业宝贵的发展时间,企业也可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用到企业的发展壮大上面。
2、节省人员的招募成本。
企业人员招募又是另一项令企业头疼的事情,用工难,招不到满意的员工,薪资又连年上涨,企业招工成本随之不断攀升企业。如果企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作代理,有用工需求可随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联系,企业只需进行员工接收工作即可,省钱又省力。
3、规避用工风险。
在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不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因此用工企业不必承担劳务风险。风险转移给了劳务派遣公司,而用工单位可以减少承担的风险。
4、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保障了生产需要的用工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充分的利用企业现有资源,不必承担在招聘新员工期间所花掉的成本,有用工需求可随时联系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符合用人单位标准的员工到单位上岗即可。
5、提高了派遣员工的素质。
因为员工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时,已经经过劳务派遣公司能力筛选,所以减少了用人单位的培训成本,也提高了员工的职业素养,员工素质得到保障。
总之通过派遣,企业可以把用人的风险和从繁琐的事务中脱离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企业的战略发展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品质上,用同样的钱创造出不同的价值效果。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如何处理?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其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用人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发生后,各自承担的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