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员工而言
1、劳务派遣将会是一种持续性的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将会随时为被派遣员工服务,在员工有职业上的需要时,可随时联系派遣单位进行协助工作。
2、离职换工作更便捷。
只要在不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前提下,劳务派遣公司便可以为员工安排新工作,因此只要员工对目前的工作不满意,即可对派遣公司提出更换工作的申请,并甄选派遣公司新推荐的工作岗位,员工可视情况而选择自己喜爱的工作岗位。
3、劳动保障随身行。
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如若用工单位未能履行用工责任,没有很好的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个人可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出面调节,员工自身利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用工单位不得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按照上述第(七)条第2款第 ①?⑤项情形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1.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职业病在诊断或者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 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员工,主要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派遣用工。
劳务外包中,外包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适用于外包员工,否则容易造成与劳务派遣“混同”。
劳务派遣因为三性(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点,其不应是整个部门或整条生产线,而仅是某个岗位或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数。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有完整的功能的部分,如某个部门、某个业务单元、某条生产线进行外包,其外包员工应当覆盖或者构成某个完整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