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主要特征: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并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但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
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发包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发包单位)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主要特征: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基于外包合同形成民事上的契约关系;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约定将发包单位一定工作交付给承包单位完成,由发包单位支付承包单位一定的费用;承包单位与所雇用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支配;发包单位不能直接管理与支配承包单位的劳动者。
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派的是人,重在“派”字,是派出;
劳务外包,包的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活,重在“包”字,而且有很多种包法,全包、半包、包人、包活……根据发包方的需求,承包方可以准备不同的承包方案。
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派遣员工,不得随意退回。
劳务外包适用于《合同法》,更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
根据不同法律,他们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仅从管理的便利性和效率性看,劳务外包>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的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外包的是工作成果。
从劳务派遣的管理主体、用工范围、财务结算、招聘职能等方面看,都更为复杂,需要用人单位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去进行派遣员工的管理。
而劳务外包,发包方只要将自己的要求、指令直接下达给承包方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即可,发包方只需要关注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也无需担心。
简而言之,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也会承担一定风险,管理也会需要更多投入;
劳务外包的,基本不承担什么风险,管理投入也少,工作基本都由承包方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