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运行基本逻辑是: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因此原则上也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一般来说,包括发放薪资和缴纳,当然,实践中,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薪资,也未尝不可,不影响劳务派遣关系的成立;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形成普通的民事(合同)关系,这是两个企业之间的合意,也是劳务派遣业务存在的商业结构;
3、,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属于劳务用工关系,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用工单位直接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并直接对其进行用工管理。
对员工而言
1、劳务派遣将会是一种持续性的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将会随时为被派遣员工服务,在员工有职业上的需要时,可随时联系派遣单位进行协助工作。
2、离职换工作更便捷。
只要在不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前提下,劳务派遣公司便可以为员工安排新工作,因此只要员工对目前的工作不满意,即可对派遣公司提出更换工作的申请,并甄选派遣公司新推荐的工作岗位,员工可视情况而选择自己喜爱的工作岗位。
3、劳动保障随身行。
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如若用工单位未能履行用工责任,没有很好的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个人可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出面调节,员工自身利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方面:①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 关的福利待遇,不得被派遣劳动者;③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④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属跨地区派遣的,应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相应劳动报 酬和劳动条件;⑤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如果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