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它们的之间区别是:
适用法律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则由《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调整。
管理主体不同:直接管理,就是劳务派遣;不直接管理,就是劳务外包。劳务外包中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而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性质不同: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员工是使用权和归属权分离。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实际上就是劳务承包(包公包活不包料)。
用工单位如果管理不规范,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会导致用工单位被认定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同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利于降低薪酬支出。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的薪酬低支出,往往用来作为一种激励制度来体现。派遣员工(又称劳务工)经过努力工作或工作表现的,可以转为正式员工(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这也是国家政策的趋向,而在实际用工中劳务工与正式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实存在差异。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费用。劳务工除正常工资、基本及法定的福利外一般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