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有制?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对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用人单位能否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派遣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全体出资人在制定公司规章制定并核准公司名称后,需要依法向工商局进行登记,并办理营业执照。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由全体股东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劳务派遣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4、向公司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证。
劳务派遣工也是用工的一种方式,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是:
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