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劳务外包涉及两方关系,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承包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工作成果衡量标准方面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内容和时间等与被派遣劳动者直接相关的要素,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
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发包单位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费用,与承包单位使用的劳动者数量、工作时间等没有直接关系。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等,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输送到其它用共单位的行为。其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实行运用的一种新型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般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其主要优势在于可以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劳务派遣是一种法律规定的补充用工形式。由A企业(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A企业(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B企业(用工单位)为其提供劳动,形成劳动力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的三方主体特殊用工形式。
合同标的的不同,是“人”还是“服务”。劳务派遣模式下,B企业(用工单位)是对“人”的需求,注重的是对劳动过程的管理,B企业直接对派遣来的劳动者进行安排工作、指挥、管理、监督;而在服务外包模式下,B企业是对“服务”的需求,注重的是对工作成果的管理,并不参与劳动过程。